教科动态
关于评选和推荐2020年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教科室 浏览:3003 发布时间:2020/9/25 11:32:42各单位并转全体教师:
根据苏教科院〔2020〕11号文件《关于举办2020年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南京市教科所传达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鼓楼区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部分学校和个人参加省市评选。现将省级下发的文件转发给你们,希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
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8日,将合订成册符合填表须知(见附件1)要求的申报材料送至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虎踞路85号)402办公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稿(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发送至1312076603@qq.com邮箱。
联系人:杨健;电话:83759203;13851509650。
二、先进个人申报表
1、论文发表是指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或学校、班级管理类论文,限填5篇(核心期刊至少1篇),且排名须为前3。
2、公开出版的著作限填2本,且排名须为前3。
3、课题(项目)研究是指已立项的设区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限填5项,且排名须为前3,来源以课题(项目)公布文件落款单位或者结题(项)证书落款单位为准。
4、获奖成果及表彰荣誉是指设区市级及以上奖项,限填5项,且排名须为前3,授予单位以证书落款单位为准,其中成果可含未公开发表的获奖论文(如“师陶杯”“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等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的论文)。
5、教科研服务包括:讲座、论坛、培训、辅导、学术报告、沙龙、交流、支教及结对帮扶等,限填5项,其中设区市级及以上服务活动至少1项。
6、先进个人申报表后需附以上信息相应的佐证材料(均可为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如发表论文所在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以及期刊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查询证明;出版著作的原件或者封面、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目录;课题(项目)的立项文件、结题(项)证书等;获奖成果及表彰荣誉证书;教科研服务活动的证明、证书或报道等;其他能证明本人教科研工作实绩和影响力的材料。
7、请将佐证材料有序附于先进个人申报表后,并与申报表合订成册。
三、论文类佐证材料说明及要求
1、参评先进集体的论文发表清单需附知网截图,获取方式详见附图1。
2、参评先进个人的论文发表材料需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查询证明,获取方式详见附图2、3。
3、核心期刊按照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
请下载下方的申请表:
个人申报表下载(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