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南京市第十四期“个人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jks 浏览:2800 发布时间:2025/2/20 10:51:49各中学:
南京市第十四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详见南京市教科所网站(https://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690)
经研究,现开展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第十四期“个人课题” 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少先队工作、劳动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
二、课题的征收与申报评审书文本的要求
1.课题征收
由各区教科室(所)负责征收本区域课题,市直属学校(单位)教科室负责征收本学校(单位)的参评课题。
2.文本的要求
参评课题需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文本排版要点如下:
(1)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2)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4)全文为1.5倍行距。
(5)不以图片形式显示文字。
注意:本次为匿名评比,课题申报书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作者自负。
三、申报程序
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采取逐级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
1.校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工作
各中小学校、职校及幼儿园教师进行网上申报 “个人课题”(详见《南京市第十四期“个人课题”申报操作手册》,网报时间:2025年2月19日10点——2025年4月10日16点)。申报成功后,按照所在学校相关要求,可在本通知文末下载填写《申报表》《申报评审书》。学校教科室根据课题的科学性、操作性等要求组织校级评审、推荐工作。并按照各区相关要求操作,将校级优秀的“个人课题”(详见附件1)等材料,上报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科室)。
注:
纸质稿每篇1份(申报表+评审书,即附件2和附件3,以申报表为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