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优秀教学成果区级培育的通知
作者:jks 浏览:1001 发布时间:2024/3/28 11:01:35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在国家级基础教育成果奖评选中的竞争力,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区拟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会文件精神
申报单位或个人要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目前主要是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通知(附件1)和申报指南(附件2)。
二、组建申报队伍
申报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组织骨干力量,选好申报内容,协调相关资源,充分做好申报教学成果奖的准备工作,再行申报。
三、填写申报表
各级申报评审,首先看文本,在“想清楚、说清楚”的基础上,还要“写清楚”。要注意申报成果与佐证材料之间的关联度。
四、材料报送要求
4月12日前,请各单位将电子材料发送邮箱465001824@qq.com,纸质材料交到教师发展中心308室。
(一)提交电子材料
1.申报表(附件3)。
2.成果佐证材料。包括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佐证材料应简明扼要,只需提供获奖证书、刊物及书籍(专著、教材、教参)的封面和扉页、论文论著、教科研课题成果、报道、有关评价意见等,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此时间为估算省成果奖截止时间)。
3.汇总表(附件5)
(二)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表(附件3)一份、成果佐证材料1份(暂时不要放原件,因申报材料不退回)。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A4纸张双面打印。一个档案袋装好,贴上封面。
联系人:教师发展中心 丁兆宝,联系电话:18913316517; 教师发展中心 杨清华,联系电话:83759206。
附件1-5,附后。
南京市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