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 2.0 专项培训的通知

作者:教科室     浏览:2586     发布时间:2021/8/11 19:05:16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 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的意见》(苏教师〔2020〕5 号)精神,扎 实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以下简 称“能力提升工程 2.0”)专项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 2022 年,以整校推进的形式完成全省中小学教师能力提 升工程 2.0 培训。培训分三批进行,每批分别完成全省中小学教 师总数的 20%、40%、40%。 二、培训对象 全省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教师培训不少于 50 学 时 。 其 中 , 线 上 培 训 依 托 江 苏 教 师 教 育 管 理 系 统 (http://www.jste.net.cn)开展,教师须完成不少于 25 学时的线 —2— 上课程学习;线下实践应用不少于 25 学时。培训具体实施细则 见附件 1。

四、培训时间和名额 第一批次培训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分在线学习和线下实践应用两部分。其中在线学习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0 日,每位学员须在一个月内 完成在线学习。在线学习合格后方可参加线下实践应用考核, 2021 年 10 月 31 日结束第一批次所有考核。 培训名额由省教育厅通过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下发到各 设区市,再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分配安排至各县(市、区)教 育行政部门。 为确保第一批次培训工作有序开展,第一批次线上培训拟分 三期进行(具体以平台公布为准),培训名额每期同步下发,教 师参加其中一期即可。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 作,成立本级能力提升工程 2.0 领导小组并落实牵头单位、专人 负责,统筹各有关部门力量,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并于 10 月 31 日前上报市级项目管理者与项目执行人名单(附件 2)。各中小 学校是能力提升工程 2.0 的责任主体,要加快组建校级能力提升 工程 2.0 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全员培训要求,不断提 升学校信息化水平。

源文件(包括附件1和2)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