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先创优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教师志愿者”“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优秀教师志愿服务组织单位”的通知
作者:党办 浏览:3401 发布时间:2021/4/26 14:39:26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和优良师风,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教师志愿者”“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优秀教师志愿服务组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志愿者
1.思想政治素质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参加的志愿服务范围主要为:学生成长关照(学习、心理、活动等),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素养培育(师德、师能等);
3.已在“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管理平台登记,有参加志愿服务项目活动记录,2020-2021学年志愿服务总时长不少于40小时;
4.遵守《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章程》,遵守本单位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教师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二)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
1.2020年9月1日前启动,已在“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管理平台审核登记的项目,且仍在持续开展中;
2.成员人数在10人以上,均已在“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管理平台登记,且相对稳定;
3.志愿服务项目范围主要为:学生成长关照(学习、心理、活动等),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素养培育(师德、师能等);
4.管理规范,有常态化的服务内容、服务记录和基本保障;
5.活动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三)教师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单位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将教师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师德建设的整体规划中,使志愿服务成为教师成长的重要途径;
2.有相对固定的管理员和志愿服务项目,定期在“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管理平台登记本单位志愿项目和教师志愿者服务活动内容、服务时长等;
3.教师在“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管理平台登记为教师志愿者的比率较高;
4.主动将教师志愿服务工作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师德建设相关活动结合起来;
5.教师志愿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具有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二、评选要求
各学校(单位)推荐1名“优秀教师志愿者”、1个“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视条件自主申报“优秀教师志愿服务组织单位”。
同一学校(单位)尽量避免同时申报“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和“教师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单位”。近3年内获得过市教育局表彰的“优秀教师志愿者”、“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优秀教师志愿服务组织单位”(不含2020年“最美防疫教师志愿者”“最美防疫教师志愿服务项目”“最美防疫教师志愿者组织单位”)的原则上不予再评。
相关申报表(见附件)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本各一份,其中,《“优秀教师志愿者”申报表》后需附《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志愿者证书》(相关申报人可在“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管理平台下载打印)。电子材料请以附件形式提交志愿服务活动照片3张左右、大小在2M以上,保证清晰度。材料请于2021年4月29日(周四)前报送至区教育局党群科,电子邮箱:gljygw@163.com。
请各学校(单位)根据自身教师志愿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好中选优,经严格初评后,向市教育局推荐,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党群科联系,联系人:张世伟,电话:83230052。
附件:1.2020-2021学年“优秀教师志愿者”申报表
2.2020-2021学年“优秀教师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3.2020-2021学年“优秀教师志愿服务组织单位”申报表
鼓楼区委教育工委
2021年4月20日